2.燃气红外线辐射采暖
燃气红外线辐射采暖,可用于建筑物室内采暖或室外工作地点的采暖。当采用燃气红外线辐射采暖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和通风换气等安全措施,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防火规范的要求。其安装高度,应根据人体舒适度确定,但不应低于3m,当燃烧器由室内供应空气时,厂房或房间要足够大,应能保证燃烧时所需要的空气量;当燃烧器所需要的空气量超过该房间的换气次数0.5次/h时,应由室外供应空气。
采用室外供应空气时,进风口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在室外空气洁净区,距地面的高度不低于2m.
(2)距排风口水平距离大于6m;在排风口下方时,垂直距离不小于3m;在排风口上方时,垂直距离不小于6m.
(3)应安装过滤网。
燃气红外线辐射采暖系统的尾气应排至室外。排风口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在人员不经常通行的地方,距地面高度不低于2m.
(2)水平安装的排气管,排风口伸出墙面不少于o.5m.
(3)垂直安装的排气管,排风口高出半径6m以内的建筑物最高点不少于lm.
(4)排气管穿越外墙或屋面处加装金属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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