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音质设计是建筑声学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一些音质要求较高的建筑,如剧院,音乐厅、电影院、录音室、演播室等,必须做专门的音质设计,以便创造出适于听闻或录音的声学条件。
室内音质设计首先要防止外界噪声和振动传人室内,使室内保持足够低的背景噪声级,避免噪声干扰。在满足这一前提条件下,音质设计应保证大厅无回声、多重回声、声聚焦、声影等音质缺陷,并根据大厅的使用要求,在混响感和清晰度之间保持适当的平衡,使观众席具有合适的响度和一定的空间感,同时保证良好的音色。目前观演建筑大都配备有电;声设备,因此配合电声工程师进行电声系统的设计也是室内音质设计的一项重要内容。
室内音质设计应当在建筑物的规划阶段就开始,贯穿整个设计过程,并在施工中作必要的测试、调整,以保证达到预期的设计目标。
一、音质主观评价和客观指标
(一)语言声音质主观评价的一般要求
(1)具有高的语言可懂度和清晰度;
(2)具有合适的响度;
(3)频谱不失真。
(二)音乐声音质的主观评价的一般要求
(1)具有适当的音乐明晰度;
(2)具有适当的音乐丰满度;
(3)具有适当的音乐亲切度;
(4)具有适当的音乐平衡感,音色不失真;
(5)具有适当的音质空间感;
(6)具有适当的响度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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