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11 11:22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 如皋市国土局 的 九华业务综合用房 已经 皋发改投资【2009】241号文件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要资金来源已落实, 现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2、 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如皋市九华镇郭里居11组
(2)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约
1800平方米
(3) 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 1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1年3月24日
(4)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4、本招标项目共发壹个标段,相应的招标内容如下:
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5、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房屋建筑总承包贰级资质
(2) 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后审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建造师无主体结构未完工的在建工程;
(8)派建造师为企业正式人员;
(9)拟拟派建造师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
(10)资格后审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 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合理次低价法(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
8、各投标申请人须于 2011 年3月17日 17 时前(工作时间) 至 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区) 购买招标资料及电子光盘等资料, 500元/份,售后不退。
9、各投标申请人须 2011 年3月18 日9时 前将投标文件提交 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 ,并于 2011 年3月18 日9时 开标(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投标时需提交购买 工程资料信息费的发票原件,具体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资料按照原招标要求,最高限价按照本次发布的为准,已报名的投标单位可不另报名,电子光盘如需更换的请至 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更换,另需缴纳100元/张(更换时需带原购买标书发票)。
招标人:如皋市国土局九华国土资源所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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