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本建设的主要法规
有关部门制订了若干必要的法规,用来规范我国的基本建设程序。同时还有一些由行业协会或学会制订的职业道德准则,用来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有序。现将其中较为重要举如下:
一、有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90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5年3月1日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89年12月26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六次会议通过,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199711月1日通过,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于2002年10月28日通过,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全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999年8月30日通过,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现予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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