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节楼宇自动化系统
1.BAS概述
楼宇自动化系统(BAS)包含的范围如图6-29所示,但目前使用上主要是楼宇机电设备监控系统,即主要包括空调通风监控系统、给水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照明与动力系统、电梯系统等。
2.BAS系统分类与设备选型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规定:根据BAS的系统规模,作如表6-20的分类。
(1)凡可实现集中监控的系统均为可用系统。中型以上系统宜首先考虑选用功能分级、软件与硬件分散配置的集散型系统(TDS)。
(2)BAS系统宜优先考虑采用共享总线的网络拓扑结构。环形及多总线结构可选结构,但必须符合系统规模、集中监控、“危险分散”、系统易于扩展等原则。
(3)中型以上系统和设备布置分散的较小型系统,宜采用分级分布式监控系统。但当受到投资、使用、维护水平限制是,也可采用集中式结构
(4)大型合脚大型系统采用分级分布式的结构
1)将分站设置在其所属受控对象系统的附近,使之成为现场工作站。
2)以一台微处理机为核心,按规划实现全部监控功能;
3)与中央站之间实现数据通信;分站之间也应间实现数据通信
(5)对于统一管理的建筑群或特大建筑物,当其设备数量及多,而配置又极为分散时,宜采用多个微型中心站并通过网桥(或网关)进行互联,组成多域网。
(6)小型系统和布置比较集中的较小型系统,宜采用集中式结构,即仅设一台微型计算机(不设分站)对现场的多种装置实现控制,组成单机多回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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