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计算机机房的组成
(1)计算机机房的组成按计算机运行的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计算机房有下列房间组成:
1)计算机主机房,是放置计算机系统的主要设备房间,使计算机机房的核心。
2)基本工作房间,包括数据录入室、终端室、通信室、已记录的磁媒体存放间、已记录的纸媒体存放间、上机准备间、调度控制室等。
3)辅助房间
第一类辅助房间有:维修室、仪器室、备件室、未记录的磁媒体存放间、资料室、软件人员办公室、硬件人员办公室。
第二类辅助房间有:高低压配电室、变压器室、变频机室、稳压稳频室、蓄电池室、发电机室、空调系统用房、灭火器材间、值班室、控制室。
第三类辅助房间有:贮藏室、更衣换鞋室、缓冲间、一般休息室、盥洗室等。
在建造机房时,还应考虑到一般的办公用房。
(2)机房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布置确定。在计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以符合下列规定:
1)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a)当计算机设备已选型时,可按式(6-1)计算
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的使用面积
K——系数,取值为5~7
S——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
(b)当计算机设备未选型时,可按式(6-2)计算A=KN(6-2)
式中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4.5~5.5,㎡/台
N——计算机主机房所有设备的总台数
2)基本工作间和第一类辅助房间面积的总和,宜等于或大于主机房面积的1.5倍。
3)上机准备室、外来用户工作室、硬件及软件人员办公室可按每人3.5~4㎡计算。
4)改建的计算机机房面积可按实际情况酌情处理。一般,计算机主机室的使用面积为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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