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交通意外
(1)在管理区域内发生交通意外事故,安全主管应迅速到场处理;
(2)有人员受伤应立即送往医院,或拨打急救电话;
(3)如有需要,应对现场进行拍照,保留相关记录;
(4)应安排专门人员疏导交通,尽可能使事故不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5)应协助有关部门尽快予以处理;
(6)事后应对管理区域内交通路面情况进行检查,完善相关交通标识、减速坡、隔离墩等的设置。
(九)刑事案件
(1)物业管理单位或控制中心接到案件通知后,应立即派有关人员到现场;
(2)如证实发生犯罪案件,要立即拨打110报警,并留守人员控制现场,直到警方人员到达;
(3)禁止任何人在警方人员到达前触动现场任何物品;
(4)若有需要,关闭出入口,劝阻住户及访客暂停出入,防止疑犯乘机逃跑;
(5)积极协助警方维护现场秩序和调查取证等工作。
(十)台风袭击
(1)在公告栏张贴台风警报;
(2)检查和提醒业主注意关闭门窗;
(3)检查天台和外墙广告设施等,防止坠落伤人,避免损失;
(4)检查排水管道是否通畅,防止淤塞;
(5)物业区域内如有维修棚架、设施等,应通知施工方采取必要防护和加固措施;
(6)有关人员值班待命,并做好应对准备;
(7)台风过后要及时检查和清点损失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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