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程序
5.1装修申请
5.1.1业户提出装修申请时,物业助理应要求业户如实填写《装修申请表》各款内容,并提供装修施工设计图(指平面设计图、单元立面图、空调安装图、电力照明设计及用量图、给排水设计图等)和相关技术资料。
5.1.2如业户自请装修施工单位,尚需附装修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各一份。
5.1.3如租户要求装修,尚需出具业主同意的有关证明。
5.1.4如业主或租户自行装修,尚需与物业公司签定自行装修保证书。
5.1.5装修较大商铺、娱乐场所时,需提供写城市消防部门的审批文件。
5.1.6工程主管确认业户和租户身份后,向业户提供《装修管理规定》。
5.2 装修审批
5.2.1工程部需认真审查如下事项:
5.2.1.1审查装修设计是否对房屋结构、外墙立面、公共设施设备造成改动、破坏。
5.2.1.2装修是否存在有严重的消防隐患。
5.2.1.3是否有其他违章情况……
5.2.2初审合格后报房地产公司工程部作技术审批,房地产公司工程部作技术审批后物业经理最终签批,审批工作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5.2.3工程部将审批后的装修申请通知业户,对需要业户修改装修设计的,应告之业户修改。
5.2.4装修申请获得批准后,工程部应通知业户带领装修施工队一同到住户中心办理有关手续,交纳相关费用参照《业主装修收费一览表》:
5.2.4.1业户应交纳一定数额的装修押金和垃圾清运费(业户委托)。
5.2.4.2装修施工单位交纳一定数额的装修押金和施工人员证件工本费。
5.2.4.3装修施工单位将施工人员照片两张和身份证复印件交住户中心。
5.2.4.4住户中心将其中一张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及施工人员基本情况登记在《施工人员登记表》。
5.2.4.5施工人员的另一张照片制作成施工人员的《施工出入证》。
5.2.4.6住户中心在业户和装修施工单位办理完上述手续后,通知有关人员开通业户水电,并向业户发放《施工许可证》,告知业户可进场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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