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22 10:16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10722_1022659841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0万元
所属地区:天津
报建编号:1210502120110013
招标备案号:12042011074007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河北施工[2011]07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达新苑北片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一期工程已由天津市河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天津市河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2011]15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河北区环金安居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91500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河北区环金安居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通达新苑北片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一期工程,建筑面积:160500平方米,总投资为:9.15亿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北区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通达新苑北片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一期工程,本次招标规模为:160500平方米,总投资为:9.15亿元。其中住宅13栋,1栋公建。公建面积为:12000平方米,最高层数为33层,最高为98米,最大单跨为8.4米,最大单体面积为:12870平方米,结构类型为:框剪。专业包括桩基、土建、装修、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消防水电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2011年08月25日至2013年08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副项目经理4名及安全项目经理1名;正项目经理1名,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和IC卡;副项目经理4名,专业不限,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和IC卡;安全项目经理1名,专业不限,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投标单位任命书》,任命书中应承诺安全项目经理只在本工程中任职,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低于副项目经理级别。正副项目经理、安全项目经理均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其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外地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5、外地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到天津市河北区建设委员会303室(天津市河北区昆纬路39号)报名。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07月2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1年7月22日至2011年7月28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07月22日至2011年07月2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分至11时0分,下午14时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1505室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2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3天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河北区环金安居建设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潘振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新大陆62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李纳新
电话:13702182771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武渤(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1505室
邮政编码:300191
联系人:滕腾
电话:13752090403
传真:23667651
日期:2011年7月22日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河北区建筑管理站受理
负责人:秦琳
电话:26242325
传真:2624232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北区昆纬路39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王刚、杜青
电话:24538760、24538758、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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