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合同的概述:
1、合同的概念: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的特征:第一、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第二、合同的目的和宗旨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第三、合同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是平等、自愿、真实和完全一致的。
3、保证的基本法律要求:为单务合同,故为无偿合同,为从合同,为要式合同。
4、定金制度的基本法律要求:定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给付定金是定金合同的生效条件。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的订立(成立)与效力
1、合同订立的概念: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协议,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2、要约的概念:又称发盘、出盘、发价或报价等,是希望与他人订约的意思表示。
3、承诺的概念: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4、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效力:合同生效时间。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签订的合同(追认)。
5、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法律后果(4点):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双方按过错承担责任,返还财产。
6、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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