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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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法律》习题(8)

2011-07-06 09:48 来源: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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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张某向王某借款1万元,约定年息为15%,并由李某提供了保证。现王某欲将该债权转移给宋某,在原保证合同债权移转并无任何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如果该债权发生转移,李某即免除了保证责任
  B.如果该债权发生转移,李某应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C.该债权的移转必须得到李某的同意,李某才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责任
  D.该债务发生转移并由王某通知了李某后,李某即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B
  【解析】《担保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法解释》第二十八条也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下列情形中保证人可以免除责任的是(  )。
  A.在法定或者约定期间内债权人未向债务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
  B.在法定或者约定期间内债权人未向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
  C.在法定或者约定期间内债权人未向人民法院起诉
  D.在法定或者约定期间内债权人未向未采取中断保证期间的行为
  【答案】B
  【解析】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在法定或者约定期间内未向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责任。

  3.下列关于定金正确的是(  )。
  A.甲约定向乙购买10万元货物,双方约定3万元定金
  B.甲向乙购买一批“摇头丸”,预先交付定金1万元
  C.甲向乙购买一批布料,预先交付3万元定金,不料在运输过程中货船遭遇台风,布料全部灭失,这时甲不得再向乙主张定金罚则
  D.甲向乙购买一批货物,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但甲没有实际交付,现乙严重违约,甲可以向乙主张定金罚则
  【答案】C
  【解析】定金数额须在法定的数额以内。当事人自由约定的,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限额。我国《担保法》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无效。定金合同是从合同,定金所担保的合同为主合同。从合同的效力决定于主合同的效力。因此,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定金合同也就不能发生效力。另外,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虽当事人有关于定金的约定,但未实际交付的,定金担保尚不能成立。

  4.下列关于定金合同的陈述,正确的是(  )。
  A.定金合同为诺成性合同
  B.定金合同不要求采取书面合同方式,只需交付即可
  C.定金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5%
  D.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答案】D
  【解析】定金合同为实践合同,而且必须以书面方式订立。另《担保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
  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5.甲向乙订购15万元货物,双方约定:“乙收到甲的5万元定金后,即应交付全部货物。”合同订立后,乙在约定时间内只收到甲的2万元定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的数额,视为定金合同不成立
  B.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不生效
  C.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的减少
  D.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无效
  【答案】C
  【解析】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本案中,甲乙双方本来约定的定金数额为5万元,后甲只给付2万元,乙已经收下,视为接受定金合同的数额变更,定金合同仍然有效。尽管定金额超过了主合同标的的20%,但定金合同并非无效,只是法院对超出的部分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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