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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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法律试题(6)

2011-07-06 09:32 来源: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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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甲厂向乙厂发出信函,表示愿意以3万元购买设备一台,乙厂回复:现有存货,但是出卖价格为4万元;甲厂又回函:价格若为3.5万元,即购进该设备。乙厂又复函:最低报价为3.8万元,如果在收到该报价一个月内没有复函即供货。一个月后乙厂未收到甲厂的复函,就把设备发送给甲厂。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厂未在一个月内回复,其默视同意该价格,故合同成立
  B.甲厂回函愿以3.5万元的价格购进该设备为新要约
  C.乙厂的最后报价为要约,甲厂没有承诺的义务,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不成立
  D.双方之间有误解可以撤销合同
  E.乙厂3.8万元的复函要约失效
  【答案】BCE
  【解析】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变更的,表明受要约人并不完全赞同要约人的要约,同时也构成对要约人的新要约

  2.下列(  )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A.合同的主体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B.合同的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C.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D.有权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
  E.无权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
  【答案】ACE
  【解析】效力待定的合同主要在下列几种场合出现:1.合同的主体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3.无权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

  3.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  )情形,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A.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B.不可抗力事件
  C.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D.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E.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过错
  【答案】ACD
  【解析】《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4.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有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包括(  )。
  A.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
  B.泄露对方商业秘密的
  C.提供虚假情况的
  D.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重要事实的
  E.经过艰苦的谈判但最终未签订合同的
  【答案】ABCD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42、43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根据《合同法》规定,可撤销和可变更的合同包括(  )。
  A.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B.显失公平的合同
  C.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D.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E.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答案】ABCD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可撤销和可变更的合同包括以下几种:(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2)显失公平的合同。(3)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4)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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