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16 09:00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批复,上虞市电力公司2011年营销智能电表更换及采集建设工程已被批准建设,所需资金已落实到位,现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招标人以本公告的形式发布招标和资格初审等信息。建设地点为上虞市。
一、招标项目及分标情况
上虞市电力公司2011年营销智能电表更换及采集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质量要求及工期要求: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在项目的建设周期内完成。
三、承包方式:主要设备材料统一实施甲供,但中标人可以按照定额规定收取一定的费用。
四、资金来源:自筹、银行贷款。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凡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本公告其它内容、并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均可参加本次公开招标:
2、企业资质等级及要求:具有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3、建造师资质等级及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电力专业建造师资格,每个建造师只能同时承担3个及以下工程项目,拟派符合资质条件的建造师需在5人及以上。
4、其他要求: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资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投标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一般设备、电网事故;自投标之日前三个月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六个月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半年内未发生被浙江省电力公司通报且勒令停止施工的;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及电网公司有关法律规定分包工程的行为;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熟悉该地区施工的各种政策、法规、自然及社会环境,有丰富的当地协调和解决影响施工各种因素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自投标之日前三年内(2008年7月至2011年7月)具有承包过35千伏及以下的新建输、送电工程五个的施工业绩,具备相应政策处理能力和处理抗御台风冰雪灾害等突发事件的施工经验。潜在投标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证明资料参加投标报名,否则该投标人的报名无效。
六、投标资格初审具体安排:
1、投标人应根据本公告,按要求提交资格初审材料,资格初审工作在招标发布会前进行。
2、资格初审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⑴、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及身份证复印件;
⑵、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身份证复印件;
⑶、企业营业执照有效影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影印件;
⑷、企业概况及履约能力说明资料(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公司成立与发展情况,体系认证情况,公司组织机构,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社会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情况,明确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⑸、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统计(地点、规模、建设单位、建设工期、投产日期),业绩统计均应出具工程项目法人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注册地网省公司等单位)证明原件。
3、资格初审:请投标人于 2011年 8月22日 16:30 时前,按要求将资格初审材料提交工程招标工作组织单位。招标人初审后,届时将以“资格初审合格通知书” 的形式通知审查结果,同时发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其它说明: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潜在投标人的有关文件,不予退还;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初审文件,招标人有权进行公示,并对提交不符合事实文件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
七、招标工作组织单位:上虞市电力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0575-82424855
传真: 0575-82424855
地 址:上虞市人民中路116号
邮编:31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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