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13 08:46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石嘴山市沙湖大道南延伸段路灯工程项目已经由石嘴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嘴山市交通运输和口岸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规模:石嘴山市沙湖大道南延伸段路灯工程起于302省道与包兰铁路交汇处,止于沙湖商业街加油站,全长约6.15公里,安装路灯248盏、50KVA箱变5台。
2.2监理周期:项目开工日起至项目竣工。
2.3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招标范围
选择确定石嘴山市沙湖大道南延伸段路灯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
4、潜在投标人应独立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5、报名
5.1请有意愿的投标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外地企业需携带进宁登记备案手续),于2011年9月9日至9月13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14:30~18:30(北京时间)到宁夏银川市上海西路65号和信创展中心五楼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日期截止后不再报名。
5.2招标文件等资料购买日期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夏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嘴山市善道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136号
邮编:7530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995123444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上海西路65号和信创展中心五楼
邮编:750004
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13619507733
传真:0951-698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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