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16 10:34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都江堰市柏条河两侧基础设施整治工程已由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都发改审批[2011]10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都江堰新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都江堰新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都发改审批[2011]10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106135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都江堰市柏条河两侧。
2.2 建设规模:柏条河两岸原有道路加铺沥青混凝土、修建人行道、新建道路及柏条河两岸景观绿化打造。其中原有道路加铺沥青混凝土长约1450米,修建人行道长约2950米,新建道路长约700米,,景观绿化面积约83000平方米。
2.3 建设工期: 道路及绿化缺陷责任期满后28天。
2.4 招标范围:建设规模包括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008年以来具备3个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其中至少1个为四川省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财务要求:近3年内未出现亏损;
3.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4投标人须具备《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及《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5项目总监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高级职称;
3.6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09 月 16 日至2011年 09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经开区滨河小区)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1年 10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都江堰市滨河路都江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都江堰新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都江堰市观景路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28-87134008
传 真:028-87134008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东方广场B-2106室
联 系 人: 龙先生
联 系 电 话: 02866820476
传 真: 0288444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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