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07 09:23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来县水稻育秧大棚建设项目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发改投资[2011]163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来县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实施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建设资金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泰来县水稻育秧大棚建设项目工程
2)工程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泰来县各乡镇
4)招标规模:建设水稻育秧大棚36万平方米
5)建设工期:2011年12月1开工,2012年2月28日竣工
6)工程质量:合格
7)投资额:775.71万元
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9)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总承包资质叁级以上的资质(含叁级)施工企业,企业具有同类项目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1月7日至2011年11月11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在齐齐哈尔市鑫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1年11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到齐齐哈尔市鑫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电子标书光盘二份500元(售后不退)。施工图纸押金2000元/套。
5.3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如下资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⑤省外投标企业跨区准入介绍信、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⑧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⑨拟派往本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要证企相符)资格证书,以上有效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5.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相关证件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28日9时00分,地点为泰来县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实施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人:泰来县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实施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地址:泰来镇
联系人:刘学斌
电话:0452-8225136
招标代理机构:齐齐哈尔市鑫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凤敏;传真:0452-8099516
电话:0453-7177199,13604824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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