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项目质量控制原则
1)项目质量控制应遵循GB/T19000族标准(2000版)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实施。
2)质量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循环工作方法。
3)应满足施工技术标准和建设单位要求。
4)质量控制应包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
5)质量控制必须实行样板制。
施工过程均应按要求三检制(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对隐蔽工程、指定部件和分项工程未经检验或已经检验但定为不合格,严禁转入下道工序。
6)应建立项目质量责任制和考评办法。
7)检验批、分项工程一定要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和认可。
8)承包人对发包人、分包人对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对分包人工程还应负连带责任,分包人应接受承包人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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