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登记
完成法人登记是组建物业管理公司的最关键环节,它的意义就在于这是一家新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民事主体地位的标志。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和验资,实际上都是为进行法人登记做准备和铺垫。法人登记的主管机关,是政府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办理公司法人登记事宜,要经过4个步骤:
1)向登记主管机关递交规范、齐全的法人登记申请材料,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一般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只能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被委托人签字。递交的申请材料主要有:
①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②全体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本单位公章,下同)“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③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④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⑤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⑥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⑦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他名称预先登记材料。
⑨公司住所证明。
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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