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07 11:53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崇州市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二次装修工程已由崇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崇发改投资[2010]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崇州市民政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成都市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崇州市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崇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崇发改项目[2010]11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0080606)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省名扬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崇州市崇阳镇白石村15组
2.2建设内容:装修工程。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施工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008年以来至少完成3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其中一个为四川省省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2008年、2009年、2010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3川外企业(注册地点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外)须持《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须持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息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且无不良记录。
3.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2月7日至2011年1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北京时间,下同)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在崇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鲜章)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备案登记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崇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崇州市民政局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3541164900
传真:028-82272243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名扬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17号A座世贸中心1003室
邮编:610016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028-86618260
传真:028-86618260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