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05 16:55 中国建筑装饰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长春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西新区消防大队消防装备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WZZB-2011-97
开标时间:2011-12-13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吉林
项目负责人:唐燕13264088798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WZZB-2011-97
1、受长春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采购中心的委托,代理长春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西新区消防大队消防装备采购。
2、本次采购的概况如下:
2.1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西新区消防大队消防装备采购
2.2 交货地点方式: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3招标范围:
2.3.1采购内容:防护类、救生类、灭火类、警戒类和破拆类。
2.3.2 供货期:采购合同约定
2.3.3 产品质量要求:所有产品必须具有国家检测中心检验报告
2.3.4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付款
2.3.5 售后服务要求:保修二年以上(一年内免费保养及维修)
3、投标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均可参加报名:
3.1 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项目负责人:唐燕13264088798
3.2 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及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3 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应提供制造厂商同意其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包括制造厂商颁发的分销商、经销商、代理商证书,但不接受制造厂商的分销商、经销商、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如果是制造厂商的分公司(办事处)出具的授权书,应同时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能够证明该分公司(办事处)与制造厂商具有法律上的隶属关系和具有出具授权书的权力。如果是国外产品制造厂商的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应同时提供国外制造厂商与其国内总代理商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
3.4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4、凡有资格的投标人,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已按规定时间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当年年检,能够清晰反映企业法人的年检情况与经营范围)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1年12月5日至2011年12月9日,每天上午8 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
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出不退。
7、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13日13时30分整。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负责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88205605将公司资质文件发至awbw5678002@163.com
项目负责人:唐燕
手机:13264088798
电话:010-58684036
传 真:010-8820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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