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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甲级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核意见的公示(44号)

2011-12-26 09:36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打印】【我要纠错】

关于甲级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核意见的公示

建办受理函[2011]44号

  按照《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申请甲级规划编制资质单位的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http://www.mohurd.gov.cn),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从2011年12月23日至2012年01月06日。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均可向我部城乡规划司或办公厅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凡是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在公示期内直接向我部城乡规划司电话咨询,如有书面申诉材料或补充材料请寄(送)到我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城乡规划司   010-58933437;

  办公厅受理办  010-58933774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甲级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核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甲级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核意见


号 
单位名称  审核
意见 
理由 
1  裕廊国际工程(苏州)有限公司(外资)  通过  符合外商规划资格证书核发条件 
2  安徽星辰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乙升甲)  通过  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 
3  郴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乙升甲)  通过  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 
4  通化市城乡规划设计院(乙升甲)  通过  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 
5  陕西金城绿景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乙升甲)  通过  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 
6  浏阳市规划设计院(乙升甲)  通过  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 
7  新余市规划设计院(乙升甲)  通过  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 
8  深圳市筑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暂定甲级)  通过  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 
9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乙升甲)  通过  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 
10  中国航天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  未通过  有些技术骨干证明材料需核实 
11  青岛市旅游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未通过  有些技术骨干证明材料需核实 
12  上品印(北京)国际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未通过  有些技术骨干证明材料需核实 
13  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未通过  有些技术骨干证明材料需核实 
14  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未通过  有些技术骨干证明材料需核实 
15  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乙升甲)  通过  复审合格,已补报人事部门授权职称评审文件 
16  瑞安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乙升甲)  通过  复审合格,已补报人事部门授权职称评审文件 
17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转正)  通过  符合转正条件,已提交规划成果且有建设厅公函证明 
18  山西容海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乙升甲)  未通过  复审不合格,有些技术骨干证明材料需核实 
19  北京土人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改制重组)  未通过  复审不合格,有些技术骨干证明材料需核实 

责任编辑:蓝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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