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04 13:51 中国国际招标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西丰县鸿志小学逸夫实验楼工程已由西丰县发改委以西发改发【2011】9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丰县鸿志小学,工程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西丰县鸿志小学逸夫实验楼工程。
2.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1500㎡,4层、框架结构。
2.3建设地点:西丰县鸿志小学校园西侧。
2.4工程质量:合格。
2.5合同估算价为230万元。
2.6招标范围: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施工。
2.7工期要求:
2012年7月30日开工至2012年10月31日竣工。计划工期94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4日至2012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在指定地点进行投标报名。
4.2投标保证金金额与缴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以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2年7月4日至2012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7月25日10:00时整,地点为铁岭诚城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7.联系方式招标人:西丰县鸿志小学
地址:西丰县大通街
联系人:曹志文
电话:13591079946
招标代理机构:铁岭诚城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瑞龙小区9号楼(火车站北约500米处)
邮编:112000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4-74855397
传真:024-74855396
电子邮件:TLCCZB@163.COM
开户银行:铁岭市商业银行广合支行
账号:020120090000151
201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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