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破产界定的影响
我国现行破产法明确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可依法宣告破产,即达到破产界限,这与以往的“资不抵债”是两个不同概念,通过现金流量分析,若企业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式清偿到期债务,或在可预见的相当长期间内持续不能偿还,而不是因资金周转困难等暂时延期支付,即使该公司尚有盈利,也预示企业已濒临破产的边缘,难以摆脱破产的命运。因此理财人员对现金流量要有足够的重视,未雨绸缪,透过现象看本质,将信息及时反馈到公司管理层重视,当好公司的理财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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