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24 13:54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货物或服务招标公告
货物或服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内容和格式与工程招标基本一致,主要区别是招标范围、内容、规模数量、技术规格、交货或服务方式、地点要求的描述以及申请人或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招标项目的名称、采购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先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一般不向供应商发资格预审文件,而将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资格审查办法等内容在资格预审公告中明确。资格审查只能采用合格制,当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超过资格预审公告明确的数量时,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从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确定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采购内容、数量、用途、简要技术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4)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及资格审查日期;
5)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