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地籍管理的含义
地籍管理,是国家为取得有关地籍资料和为全面研究土地的法律(权属)、自然和经济状况而采取的以土地调查(含测量)、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工作等为主要内容的国家行政措施。地籍管理亦称为地籍工作。
地籍管理的对象是作为自然资源和生产资料的土地。
地籍管理的核心是土地的权属问题,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
6.地籍管理的基本内容
土地调查:是以查清土地的位置、数量、等级、利用和权属状况为主要目的而进行的调查。通过调查获得准确的土地数量、质量、利用和权属状况的资料,为编制国民经济计划和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
土地调查可分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和土地条件调查三种类型。
土地登记:土地登记是国家用来确认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依法规定由土地权利人或变更当事人向国家主管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产权证书等权源文件,经审核无误后将土地权利或权利变更事项记载于国家土地登记簿的法律过程。
土地统计:土地统计是国家对土地的数量关系及其动态变化规律进行系统、全面、连续地调查、分类、整理和分析,是国家为了掌握土地数量、质量、分布和利用状况其动态变化规律而制定的一项制度。
地籍档案管理:地籍档案管理是对地籍管理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包括文件、图册、图像资料等,进行搜集、鉴定、整理、保管、统计、编码和提供利用等多项工作的总称。
7.地籍管理的原则
地籍管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法规制度实施
保证地籍资料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保证地籍资料的概括性和完整性
保证地籍资料的系统性、连续性和现势性
8.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以县为单位,查清村和农、林、牧、渔场,居民点及其以外的独立工矿企事业单位土地权属界线和村以上各级行政界线,查清各类用地面积、分布和利用状况。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体系中采用三级分类体系,一级设3个, 二级类15个、三级类71个。
9.土地条件调查
土地条件调查是对土地的构成要素如地质、地貌、土壤、植被、气候、水文等自然条件以及对土地的地理位置与投入产出关系等社会经济条件的调查,为土地经济评价、适宜性评价等提供基础资料。
土地构成要素主要指构成土地的气候、地形、地质、土壤、植被、水文等自然条件因素。
地的社会经济条件调查内容包括:人口、劳动力(劳动力的数量及其素质,教育水平),交通状况及区位,基础设施、能源、供水、供电、电讯等公共设施,工农业产值及产业结构,国民生产总值(GNP),国内生产总值(GDP),工农业主导产业及市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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