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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成立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协调小组的通知

2012-08-12 15:52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打印】【我要纠错】

  建标函〔2012〕847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经信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经信委:

  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应用高强钢筋的指导意见》(建标〔2012〕1号)要求,加强对高强钢筋推广应用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协调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李  建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李家寿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总工程师

  成  员:

  王胜波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处长

  单  磊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材料工业处处长

  王晓魁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

  陈幼年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

  马前光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处长

  王鹏飞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规划处调研员(主持工作)

  侯锋平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处处长

  柯文斌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处长

  李长青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副处长

  祝  涛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材料工业处副处长

  刘  超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

  刘  宇   省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主任

  朱兆晴   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副院长兼总工

  项炳泉  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院长

  张太平   安徽马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副院长兼总工

  戴良军   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因工作和职务变动的,由成员单位相应人员自行接替。

  二、协调小组主要职责

  (一)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两部门的协作,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和有关产业发展规划,加快在建筑行业推广应用高强钢筋有关工作,完成预定的各项工作目标。

  (二)研究制定加快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的政策和措施,开展产品标准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三)制定加快推广应用高强钢筋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省相关部门联系,督导有关管理部门(机构)工作。

  (四)组织开展高强钢筋推广应用试点工作和示范项目。加强推广应用建筑用高强钢筋政策宣传和技术人员培训

  (五)加强有关政府、协会、企业等单位在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工作中的协调配合、技术交流和信息沟通。

  (六)组织开展高强钢筋生产与应用重点课题的研究,与省外相关部门和单位在推广应用高强钢筋领域开展交流和合作。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负责日常工作。

  联络员及电话:

  孙庆幸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

  电  话:0551—2871534

  朱险峰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材料工业处

  电  话:0551——2871007

  朱  力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电  话: 0551——2871529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8月1日

责任编辑: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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