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25 14:53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本文为2013年招标师考试《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教材第考点的详细阐述,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全面学习2013年招标师考试的重点知识!
开标和评标的法律规定
1、开标参与人
(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也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权选择是否参加;
(3)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规定:在开标前,应通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相关部门可视情况到现场监督。
2、开标程序及内容
(1)程序:密封检查、拆封、唱标、记录并存档
(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密封情况,也可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3)唱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招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评标专家
(1)评标专家的条件:
1)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2)熟悉有关招投标法规;
3)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履行职责;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机电产品招标:不超过70岁)
(2)评标专家的选择
1)原则上应在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名册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名单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可采取随即抽取方式,特殊项目可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2)评标专家占评标委员会总人数2/3以上。
3)《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办法》:专家必须由招标机构及业主在招标网上从国家、地方两级专家库中采取随即抽取方式产生。重大装备从“中国国际招标网“国家级专家库中随即抽取。
4)《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招投标办法》:应当从同级或上一级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即方式抽取。
5)政府采购:每次多抽取两名以上候补,并按先后顺序排列替补;抽取时间应在开标前半天或前一天进行。
招标采购机构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的,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同意,可采取选择性方式确定。
6)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4、评标委员会
(1)依法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方面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
(2)招标人代表:
1)一般可以是招标人本单位代表,也可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2)特殊规定:
《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办法》: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应进入评标委员会;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办法》: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参加评标。
5、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5、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1)依法招标项目:
1)投标人或其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的;
4)曾在招标、评标或其他相关活动中收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机电产品国际招标:
1)已参加了招标文件审核的,不得参加同意项目下同一包的评标工作;
2)与招标项目或投标人及其制造商有利害关系的外聘专家,如:
评标专家任职单位与招标人单位为同一法人代表的;
同一评标项目,来自同一法人单位的评审专家不得超过总数的1/3。
(1) 政府采购
1)招标单位就招标文件咨询意见的专家;
2)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部门或单位的评标;
3)原则一年内不得连续3次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4)不得参与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项目评标。
6、评标方法
(1)工程建设项目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以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作必要的价格调整,无需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价格折算。
2)综合评估法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一般应采用综合评估方法进行;
可以采取折算为货币的方法,打分法或者其他方法;
以评分方式进行评估的,对于各种评比奖项不得额外计分。
(2)机电产品国际招标
1)最低评标价法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一般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
除国外贷款项目外,计算评标总价时,以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为依据。国外产品为:CIF价+进口环节税+国内运输、保险费等;国内产品为:出厂价(含增值税)+国内运输、保险费等。
如招标文件允许以多种货币投标,评标委员会应以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投标货币的卖出价的中间价进行转换以进行计算。
2)综合评价法(即打分法)
适用技术含量高、工艺或技术方案复杂的大型或成套设备招标项目。
其招标文件必须详细规定各项商务要求和技术参数的评分方法和标准,并通过招标网向商务部备案。
价格权重不得低于30%,技术权重不得高于60%;
综合评价法应当明确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价过程即结果产生较大分歧时的处理原则与方法;
综合评价法应当明确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得被推荐为中标人:该投标人的评标价格超过全体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格平均值一定比例以上的(由招标文件具体规定,不得高于40%);该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低于全体有效投标人的技术得分平均值一定比例以上的(由招标文件具体规定,不得超出30%)。
(3)政府采购项目
1)最低评标价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对自主创新产品可以在评审时对其投标价格给予5%-10%幅度不等的价格扣除。
2)综合评分法
以评分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上述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事先规定。
货物项目价格分值占总分值比重30%-60%,服务占10%-30%,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其价格因素不列入评分因素。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对自主创新产品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4%-8%幅度不等加分。
3)性价比法
即除价格以外因素得分/价格,商数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
7、评标原则
(1)公开、公正、科学、择优;
(2)严格保密;
(3)独立评审;
(4)严格遵守评标方法。
8、评标程序
(1)工程建设项目
1)评标的准备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初步评审
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与细微偏差,对重大偏差应当做废标处理;
澄清:澄清是投标人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做出的。澄清范围: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的、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或者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成本的。
3)详细评审
(2)机电产品国际招标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过程包括技术、商务和价格评标。
(2) 政府采购项目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明细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9、评标报告
(1)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最终以书面评标报告的形式体现,成果是推荐中标候选人。
(2)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成员可以书面阐述不同意意见及理由。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理由的,视为同意。
10、推荐中标候选人
(1)推荐中标候选人应列明顺序,一般推荐1至3人;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时,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
(3)采用性价比法的,按商数得分由高至低顺序。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列。商数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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