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03 11:59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招标师考试 政府采购确定采购需求
1)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是政府在一个年度内,为各预算单位实施采购的计划。它反映各预算单位年度采购项目及资金使用计划,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开展政府采购的前提。
政府预算编制部门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时,单独列出该财政年度政府采购的项目及资金预算,并作为财政预算的一部分报本级财政部门汇总。
政府采购预算一般包括采购项目、采购资金来源、采购项目数量、规格和采购项目时间等内容。
2)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计划是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管理的一种方式,是政府采购工作的依据。政府采购计划对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在采购组织形式、采购方式、政府采购资金实行直接拨付范围、政府采购预算的补报及政府采购项目的调整程序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财政部门负责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管理。政府采购计划一经批准确定,原则上不做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时,仍要按原报批程序审批。
3)进口产品审核。《政府采购法》第10条规定,采购人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是以下情形除外:①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②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如果确需采购进口产品且符合以上除外情形时,开始采购前须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办理进口产品审核手续。
采购人报财政部门办理进口产品审核手续,应按规定格式填写《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的要求根据进口产品的不同情况有所区别:
①进口产品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鼓励进口的,应出具国家关于鼓励进口产品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复印件;
②进口产品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进口的,由进口产品所属行业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主管部门出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和专家组出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论证专家应从采购人以外的单位聘请,专家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必须包括1名法律专家;
③进口产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的重大技术装备和重大产业技术的,应当出具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意见;
④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的重大科学仪器和装备的,应当出具科技部的意见;
⑤属于其他进口产品的,由进口产品所属行业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主管部门出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或专家组出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采购进口产品的申请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才能采购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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