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22 11:42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
1.0.1 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1.0.3 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1 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2 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3 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4 高层住宅为十层以上。
1.0.4 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有关规定。
1.0.5 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1.0.6 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1.0.7 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1.0.8 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尚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1.0.9 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