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在线客服

帮助

24小时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设工程教育网 > 建筑网校 > 估价师继续教育 > 正文

关于2010年第二季度房地产估价师全国必修课学时继续教育安排的通知

2010-03-18 10:58    【  【打印】【我要纠错】

  关于2010年第二季度房地产估价师全国必修课学时继续教育安排的通知

各房地产估价师及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51号)、《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暂行)》(中房学[2008]4号),为不断提高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我会定于2010年第二季度在河南、福建、湖北、北京、上海、江苏、广西、宁夏、陕西、安徽等地举办11期全国必修课学时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时间、地点

  1、第十一期(河南省新郑市)

  培训内容:估价报告评审标准

  培训对象:全国范围估价师

  培训时间:2010年4月2日报到,4月3-6日培训。

  培训地点:河南法官进修学院(地址:新郑市龙湖镇商业街河南法官进修学院;酒店电话:0371-69958000)

  食宿费标准:标准间140元/天(不含早餐),合住双人间70元/天(不含早餐);餐饮费70元/天·人。

  培训联系人:我会培训交流部(电话:010-88083151-105)

  2、第十二期(福建省福州市)

  培训内容:估价报告评审标准

  培训对象:全国范围估价师

  培训时间:2010年4月6日报到,4月7-10日培训。

  培训地点:福建省西湖宾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1号;酒店电话:0591 -87857008)

  食宿费标准:标准间200元/天(含双人早餐),合住双人间:100元/天(含单人早餐);餐饮费:100元/天·人。

  培训联系人:我会培训交流部(电话:010-88083151-105)

  3、第十三期(湖北省武汉市)

  培训内容:估价报告评审标准

  培训对象:全国范围估价师

  培训时间:2010年4月10日报到,4月11-14日培训。

  培训地点:武昌中南花园酒店(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58号(省农业厅对面);酒店电话:027-67817688)

  食宿费标准:标准间180元/天(不含早餐),合住双人间90元/天(不含早餐);餐饮费95元/天·人。

  培训联系人:我会培训交流部(电话:010-88083151-105)

  4、第十四期(北京市)

  培训内容:估价机构发展与治理

  培训对象:一级机构负责人

  培训时间:2010年4月22日报到,4月23-25日培训。

  培训地点:中工大厦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培训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酒店电话:010-885616888)

  食宿费标准:标准间300元/天(不含早餐),合住双人间150元/天(不含早餐);餐饮费130元/天·人。

  培训联系人:我会培训交流部(电话:010-88083151-105)

  5、第十五期(上海市)

  培训内容:拆迁估价

  培训对象:全国范围估价师

  培训时间:2010年5月7日报到,5月8-11日培训。

  培训地点:百联集团上海物贸大厦酒店(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2550号;酒店电话:021-62570000)

  食宿费标准:标准间240元/天(含双人早餐),合住双人间:120元/天(含单人早餐);餐饮费:100元/天·人。

  培训联系人:我会培训交流部(电话:010-88083151-105)

  6、第十六期(江苏省南京市)

  培训内容:损害赔偿、司法鉴定估价

  培训对象:全国范围估价师

  培训时间:2010年5月12日报到,5月13-16日培训。

  培训地点:南京军区华山饭店(地址:南京市龙蟠中路81号;酒店电话:025-83366884)

  食宿费标准:标准间180元/天(不含早餐),合住双人间90元/天(不含早餐);餐饮费80元/天·人。

  培训联系人:我会培训交流部(电话:010-88083151-105)

  7、第十七期(北京市)

  培训内容:新兴估价业务

  培训对象:一级机构业务骨干

  培训时间:2010年5月20日报到,5月21-24日培训。

  培训地点:北京洋桥大厦(地址:北京市马家堡东路88号;酒店电话:010-51215588)

  食宿费标准:标准间220元/天(含双人早餐),合住双人间:110元/天(含单人早餐);餐饮费:100元/天·人。

  培训联系人:我会培训交流部(电话:010-88083151-105)

  8、第十八期(广西自治区南宁市)

  培训内容:估价报告评审标准

  培训对象:全国范围估价师

  培训时间:2010年5月27日报到,5月28-31日培训。

  培训地点:南宁西园饭店(地址:广西南宁市星光大道38号;酒店电话:0771-4829923)

  食宿费标准:标准间170元/天(不含早餐),合住双人间85元/天(不含早餐);餐饮费90元/天·人。

  培训联系人:我会培训交流部(电话:010-88083151-105)

  9、第十九期(宁夏自治区银川市)

  培训内容:估价报告评审标准

  培训对象:西部地区估价师

  培训时间:2010年6月10日报到,6月11-14日培训。

  培训地点:银川大自然旅游宾馆(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清和南街242号;酒店电话:0951-6037836)

  食宿费标准:标准间190元/天(含双人早餐),合住双人间:95元/天(含单人早餐);餐饮费:110元/天·人。

  培训联系人:我会培训交流部(电话:010-88083151-105)

  10、第二十期(陕西省西安市)

  培训内容:估价报告评审标准

  培训对象:全国范围估价师

  培训时间:2010年6月17日报到,6月18-21日培训。

  培训地点:陕西省止园饭店(地址:陕西西安市莲湖区青年路111号;酒店电话:029-87686888)

  食宿费标准:标准间180元/天(不含早餐),合住双人间90元/天(不含早餐);餐饮费90/天·人。

  培训联系人:我会培训交流部(电话:010-88083151-105)

  11、第二十一期(安徽省黄山市)

  培训内容:拆迁估价

  培训对象:全国范围估价师

  培训时间:2010年6月22日报到,6月23-26日培训。

  培训地点:九州大酒店(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黄山东路111号;酒店电话:0559-2353018)

  食宿费标准:标准间180元/天(含双人早餐),合住双人间:90元/天(含单人早餐);餐饮费:80元/天·人。

  培训联系人:我会培训交流部(电话:010-88083151-105)

  二、培训费用

  每人每期800元(含资料费),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用自理。

  注册在内蒙古、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地区的房地产估价师参加在宁夏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培训费为每人300元,其他地区的为每人800元。

  三、学时类型、学时数

  参加每期继续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30个全国必修课学时。全国必修课学时已经修满的,本次培训获得的学时可以计入全国选修课学时。

  原则上每位估价师一个季度内只能报名参加一个培训班。

  四、报名

  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传真报名、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注册在举办地的房地产估价师可优先报名;10个工作日后,全国范围内估价师均可报名。

  参加培训的房地产估价师,请登录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网址:www.cirea.org.cn)报名。登陆网站后,选择继续教育栏目下的“培训报名”进入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系统,使用姓名、身份证号登录系统,填写相关资料后,根据系统提示选择培训班。报名成功后,请用A4纸打印《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

  报名成功后因故无法参加培训的,应至少提前3天登录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系统取消报名。报名后无故不参加的,我会将予以记录并采取适当形式取消一年内的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全国必修课培训报名权。

  五、注意事项

  1、因培训地点场地限制,每个培训班将在一定期间内优先接受培训地点所在省市的估价师报名,额满为止。

  2、学员应按要求在《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相应位置贴近期2寸免冠照片,照片上加盖执业单位公章(无执业单位的,需本人签名)

  3、参加培训时,请学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未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携带执业资格证)原件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

  4、严禁由他人代培训或者代考勤等违规行为。由他人代替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取消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情节严重的,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

  5、培训结束10个工作日后,我会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网址:www.cirea.org.cn)的房地产估价师查询系统公布审核合格人员取得的学时数。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

收藏分享:论坛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 实验班
    3套全真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 定制班
    3套模拟题+3套预测题+考前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 移动班
    以知识点为单元授课练习,
    强化重点、难点、考点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