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监理服务目标
(1)监理服务目标不同于业主项目目标和承包商项目目标。
应注意的是不应将监理服务目标视同委托方项目目标或承包商项目目标,如使用了“保 证工程达到优良工程”,“保证工程如期完成”等是不妥的;监理服务的目标必须符合监理单 位的目标要求,如“监理合同履约率”,“监理服务顾客满意度”等。
6.监理项目组织的确定:直线制,矩阵制等
7、项目监理人员配置计划及分工:专业、数量合理配备,合理分工
8.设备工程监理机构中各岗位的职责: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9.监理服务提供的过程与方法
10.监理服务制度
11.监理服务设施
12.监理服务的配合
13.监理服务成果交付
三、设备监理细则及其编制
监理细则是监理计划的细化,是提供监理服务的作业指导书。一般在每一个过程监理服务提供之前必须编制完成。不必是整个项目开始前
监理细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工编制。
监理细则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细则评审,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具体编写人定稿。
监理细则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重点过程的监理细则,可以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监理细则根据不同项目,采用不同的格式。可将合同监督的内容分为质量监督、进度监督、费用监督、安全监督分别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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