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特殊情况处理
(一)初始土地登记权属争议处理
初始土地登记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于该登记区土地权利的普遍确认,对登记区内各土地权利人权益具有较大影响。正因为这样,在登记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大量的土地权属纠纷,需要进行处理。处理初始土地登记权属争议应遵循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以法律、法规和土地管理规章为依据的原则。
(二)未确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土地处理
所谓未确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土地是指在办理初始土地登记时,没有或不能确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土地。《土地登记规则》第二十条规定:尚未确定土地使用权、所有权的土地,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造册,不发土地证书。
复习思考题
1. 什么是初始土地登记?初始土地登记有哪些特点?
2. 初始土地登记要做哪方面的准备工作?
3. 初始土地登记程序同一般土地登记程序有什么不同?
4. 什么是初始土地登记通告?通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5. 如何确定初始土地登记的申请人?
6. 初始土地登记申请人应提交哪些证明文件?
7. 什么是初始土地登记公告?公告的意义是什么?
8. 初始土地登记公告的内容有哪些?
9. 对初始土地登记公告异议如何处理?
10. 《土地登记规则》规定,对未确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土地如何进行土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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