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代理人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土地代理人 > 复习指导 > 正文

国有土地使用权及他项权利登记(十一)

2010-09-09 09:13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打印 | 收藏 |
字号

| |

  十一、非行政许可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

  《国有土地使用证》,有效期与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致。

  土地他项权利登记

  《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法律依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五条 土地抵押期限届满,当事人未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的,除设定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直接注销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十二、非行政许可审批法律效力

  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

  依法登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唯一、合法、有效的法律凭证。

  土地他项权利登记

  依法办理的抵押权登记受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抵押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实现抵押权时,抵押权人享有对抵押土地的优先受偿权。

  依法办理的地役权等其他土地权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受法律保护。

  十三、非行政许可审批收费

  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

  1.土地证书工本费,精装证书20元/每本,简装证书5元/每本;

  2.登记费计收标准,初始登记和设定登记按照5~40000元/宗;变更登记按照每宗地的土地使用面积每平方米0.10元(人民币)计算。一宗地面积不满500平方米的,按照500平方米计收;超过10000平方米的,超过部分减半计收。

  法律依据:《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1990)国土[籍]第93号;云计价格(2001)1125号《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土地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云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继承发生的土地登记,受让人、出租、 抵押人、继承人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登记费。登记费计收标准,按每宗地的土地使用面积每平方米0.10元(人民币)计算。一宗地面积不满500平方米的,按照500平方米计收;超过一万平方米的,超过部分减半计收)。

  土地他项权利登记

  1.土地证书工本费按云计价格(2001)1125号文件,精装证书20元/每本,简装证书5元/每本;

  2.土地登记费计收标准,按每宗地的土地使用面积每平方米0.10元(人民币)计算。一宗地面积不满500平方米的,按照500平方米计收;超过一万平方米的,超过部分减半计收。

  法律依据:《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1990)国土[籍]第93号;《云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同上)。

  十四、非行政许可审批年审或年检

班次推荐

4大班次+考前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经典班次组合 专家在线答疑!

特色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特色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4大班次+考前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智能交互课件 阶段测试点评!

精品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精品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考前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名师定期直播 一对一跟踪教学

实验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实验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考前模拟题+3套预测题+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大数据分析小灶教学 私人定制服务!

定制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定制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以知识点为单元 十分钟一堂课

智能交互课件 阶段测试点评

报同科目辅导 享7折优惠!

最新资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