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度重视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1986年3月19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根据宪法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以下简称《矿产资源法》)。
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取得巨大成就,国土资源部2005年公布的《2004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宣布,到2004年,中国已发现171种矿产资源,查明资源储量的有158种,其中石油、天然气、煤、铀、地热等能源矿产10种,铁、锰、铜、铝、铅、锌等金属矿产54种,石墨、磷、硫、钾盐等非金属矿产91种,地下水、矿泉水等水气矿产3种。矿产地近18000处,其中大中型矿产地700余处。
我国矿产资源既有优势,也有劣势。优劣并存的基本态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资源总量较大,矿种比较齐全。
我国已探明的矿产资源种类比较齐全,资源总量比较丰富。煤、铁、铜、铝、铅、锌等支柱性矿产查明的资源储量都较多。煤、稀土、钨、锡、钼、锑、钛、石膏、膨润土、芒硝、菱镁矿、重晶石、萤石、滑石和石墨等矿产资源在世界上具有明显优势。地热、矿泉水资源丰富,地下水质量总体较好。
二是人均资源相对不足。
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即使资源较为丰富的矿产,但按人均计算的资源量与其他国家相比,没有优势。中国矿产资源人均占有量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百分之58%,其中,对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的能源储量更是低于世界人均水平,据有关部门2000年的统计,人均石油开采储量只有2.6吨,人均天然气可采储量为1074立方米,人均煤炭可开采储量为90吨,分别为世界平均值的11.1%、4.3%和55.4%。
三是矿产质量贫富不均,贫矿多,富矿少。
既有品质优良的矿石,又有低品位、组分复杂的矿石。钨、锡、稀土、钼、锑、滑石、菱镁矿、石墨等矿产资源品质较高,而铁、锰、铝、铜、磷等矿产资源贫矿多、共生与伴生矿多、难选冶矿多。
四是地域分布不平衡。
由于地质成矿条件不同,我国的矿产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差异,如煤炭探明储量的90%分布在长江以北地区,其中山西、陕西和内蒙古占全国保有储量的68%;辽宁、河北、山西和四川4个省的铁矿储量占全国保有储量的60%;磷矿主要分布在云南、贵州、四川和湖北,4个省的储量占全国保有储量的70%。由于许多矿产分布在边远地区,而主要用户集中在东中部地区,运输成本很高,如新疆的铬矿、石油、天然气,云南的磷矿,青海的钾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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