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为了制订和应用质量标准以及便于国际交流中的相互理解,本国际标准规定了有关质量概念的基本术语,它们适用于所有领域。
(二)术语和定义
下列定义中,凡引入字母索引中的术语都用半黑体字印刷,在每个术语的定义中所引用到的其他术语都列出了它们所在编号。给出编号的术语和定义按以下主题分类:
——通用术语
——与质量有关的术语
——与质量体系有关的术语
——与工具和技术有关的术语
1.通用术语
(1)实体
可以单独描述和考虑的事物。
注:实体可以是,例如:
——某项活动或过程;
——某个产品;
——某个组织、体系或人,或者上述各项的任何组合。
(2)过程
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一组相关的资源和活动。
注:资源可包括人员、资金、设施、设备、技术和方法。
(3)程序
为完成某项活动所规定的途径。
注1许多情况下,程序要形成文件(如质量体系程序)。
注2已成文的程序,常用“书面程序”或“文件化程序”之关的术语。
注3“书面程序”通常包括:某项活动的目的和范围,做什么和谁来做,何时、何地和如何做;要用什么材料、设备和文件;以及如何进行控制和记录。
(4)产品
活动或过程的结果。
注1产品包括服务、硬件、流程性材料、软件或它们的组合。
注2产品可以是有形的(如组件或流程性材料)或无形的(如知识或概念),或它们的组合。
注3产品可以是有意生产的[如提供给顾客或无意中形成的(如污染或有害的影响].
(5)服务
为了满足顾客需要,在供方和顾客接触之间的活动和供方内部活动所产生的结果。
注1接触时,供方或顾客可以由人员或设备来代表。
注2顾客与供方接触时的活动对于服务提供可能很重要。
注3有形产品的提供或使用可构成服务提供的组成部分。
注4服务可以与有形产品的制造和提供结合在一起。
(6)服务提供
为提供服务,供方必须开展的活动。
(7)组织
具备自身职能和独立经营管理的公司、社团、商行、企事业或公共机构,或其一部分,不论是否是股份制,也不论是公营的或私营的。
注:上述定义适用于质量标准,在ISO/IEC指南2中对术语“组织”的定义与此定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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