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专业资格考试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质量专业资格 > 复习指导 > 正文

2011年质量专业资格辅导:压力管道设计安全监察(一)

2010-09-14 11:36 来源: 打印 | 收藏 |
字号

| |

  压力管道设计环节的安全监察,按照国务院赋予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的职责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劳部发〔1996〕140号)、《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认证与管理办法》(质技监局锅发〔1999〕272号),对压力管道设计实施设计资格许可制度。对压力管道设计单位的资格分级进行监督管理。由国家级和省级两级管理,主要采取由国家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局授权有关审查机构对设计单位和审批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局批准发证的办法实施管理。具有资格的设计单位方可从事压力管道的设计,在设计图纸上加盖经备案的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印章。压力管道设计证书有效期为五年。

  一、实施压力管道设计资格许可的范围

  1.输送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

  2.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介质的规定;

  3.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表压,下同),输送介质为气(汽)体、液化气体的管道;

  4.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输送介质为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管道;

  5.上述四项规定的管道的附属设施及安全保护装置。

  二、压力管道设计资格类别和级别的划分:

  压力管道设计资格类别划分为GA类、GB类、GC类。

  GA类为长输管道;级别划分为:GA1级和GA2级。

  1.GA1级包括:

  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P>1.6Mpa的管道;

  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输送距离≥200km且管道公称直径DN≥300mm的管道;

  输送浆体介质,输送距离≥50km且管道公称直径DN≥150mm的管道。

  2.GA2级包括:

  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P≤1.6Mpa的管道;

  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输送距离<200km且管道公称直径DN<300mm的管道;

  输送浆体介质,输送距离<50km且管道公称直径DN<150mm的管道。

  注:输送距离指产地、储存库、用户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管道的直接距离。

  GB类为公用管道;级别划分为:GB1级和GB2级。

  1.GB1级为燃气管道;

  2.GB2级为热力管道。

  GC类为工业管道。级别划分为:GC1级和GC2级。

  1.GC1级包括:

  输送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

  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4.0Mpa的管道;

  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4.0Mpa且设计温度大于等于400°C的管道;

  输送流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10.0Mpa的管道。

  2.GC2级包括:

  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4.0Mpa的管道;

  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4.0Mpa且设计温度大于等于400°C的管道;

  输送非可燃流体介质、无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10.0Mpa且设计温度大于等于400°C的管道;

  输送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10.0Mpa且设计温度<400°C的管道。

延伸阅读:压力 管道 安全
班次推荐

4大班次+考前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经典班次组合 专家在线答疑!

特色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特色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4大班次+考前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智能交互课件 阶段测试点评!

精品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精品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考前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名师定期直播 一对一跟踪教学

实验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实验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考前模拟题+3套预测题+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大数据分析小灶教学 私人定制服务!

定制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定制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以知识点为单元 十分钟一堂课

智能交互课件 阶段测试点评

报同科目辅导 享7折优惠!

最新资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