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监测的目的
环境监测的目的是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为环境管理、污染源控制、环境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具体可归纳为:
1.根据环境质量标准,评价环境质量。
2.根据污染分布情况,追踪寻找污染源,为实现监督管理、控制污染提供依据。
3.收集本底数据,积累长期监测资料,为研究环境容量、实施总量控制、目标管理、预测预报环境质量提供数据。
4.为保护人类健康、保护环境、合理使用自然资源、制订环境法规、标准、规划等服务。
二、环境监测的特点
环境监测就其对象、手段、时间和空间的多变性、污染组分的复杂性等,其特点可归纳为:
(一)环境监测的综合性
环境监测的综合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监测手段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物理化学、生物化学及生物物理等一切可以表征环境质量的方法。
2.监测对象包括空气、气体(江、河、湖、海及地下水)、土壤、固体废物、生物等客体,只有对这些客体进行综合分析,才能确切描述环境质量状况。
3.对监测数据进统计处理、综合分析时,需涉及该地区的自然和社会各个方面情况,因此,必须综合考虑才能正确阐明数据的内涵。
(二)环境监测的连续性
由于环境污染具有时空性等特点,因此,只有坚持长期测定,才能从大量的数据中揭示其变化规律,预测其变化趋势,数据越多,预测的准确度就越高。因此,监测网络、监测点位的选择一定要有科学性,而且一旦监测点位的代表性得到确认,必须长期坚持监测。
(三)环境监测的追踪性
环境监测包括监测目的的确定、监测计划的制订、采样、样品运送和保存、实验室测定到数据整理等过程,是一个复杂而又有联系的系统,任何一步的差错都将影响最终数据的质量。特别是区域性的大型监测,由于参加人员众多、实验室和仪器的不同,必须会发生技术和管理水平不同。为使监测结果具有一定的准确性,并使数据具有可比性、代表性和完整性。需有一个量值追踪体系予以监督。为此,需要建立环境监测的质量保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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