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工商局注册成立物业管理公司,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再申报领取物业管理资质证书,方能从事物业管理业务。
申报三级或临时资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
2)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3)单位法人代表或分管物业管理的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单位部门负责人50%以上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在册管修人员不得少于6人,且50%以上持有本专业上岗证书;各管理项目技术人齐备,其中工民建业的工程师不得少于1人;
5)内部管理机构及各项制度规范齐全并有效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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