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安全运行的因素
1.不合规范的操作行为
(1)不熟悉机器设备的操作方法;
(2)不按规定配置安全防护器具;
(3)体力或智力不足,仍勉强工作;
(4)不按安全工作方法工作;
(5)注意力不集中;
(6)工作中玩忽职守。
2.不安全的工作场所
(1)设备未设安全防护装置;
(2)设备陈旧,未实施日常及定期维护与保养;
(3)未给操作人员提供个人防护用品;
(4)场所未设置适当的照明、通风、消防设备;
(5)场地不清洁,危险品乱堆放;
(6)安全设施失效,未作定期检查。
(二)运行安全管理
1.根据劳动局规定,对技术工种的工人进行技术考核,持操作证才能上岗;
2.工程部各技术班组设有安全员,负责检查安全运行情况;
3.根据安全规程制定各工种的操作安全规程;
4.加强安全教育,在处理危险设备检修时工程师应亲自到场;
5.对仪器、仪表、保险阀等,必须定期送有关部门校检;
6.易燃易爆物品须妥善管理;
7.重要机房、中控室应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8.技术设备层、机房、配电室、中控室的钥匙应由专人保管;
9.操作场所严禁吸烟;
10.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考核;
11.对外单位工作人员也应进行安全管理,签订安全协议书,在施工上进行检查、督导,以免事故的发生;
12.对高空作业及外墙清洗所用吊架、吊篮要定期检查吊绳,确保安全;
13.避雷装置必须在雨季前进行测试检查,对锈蚀部分要敲铲上漆;
14.对各配备设施的接地设施要定期检查保养,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规范的要求;
15.楼宇内进行电、气焊操作,必须取得动火证;
16.为操作者提供完备的个人防护装备并督导其正确使用;
17.工作场所应随时清理以防止危害事故的发生;
18.制定安全运行手册及奖惩规定;
19.强化对运行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学习和掌握设备原理、结构、性能、使用、维护、修理及安全等方面的知识、技能;
20.拟定设备运行管理的制度,包括:设备运行操作规程、设备维护规程、岗位责任规程、交接班制度、运行巡检制度等。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