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21 14:56 土木工程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施工承包商必须服从项目法人、总包商、监理承包商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并全面遵守项目法人、总包商在承发包合同中及现场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2、承包商在现场的项目经理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现场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3、必须制订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明确提出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方针、目标、政策和必须遵守的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法规。
4、必须建立现场安监机构,并报项目法人或总包商备案。
5、向项目法人或总包商提供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和总平面管理措施,并说明危险物品的保管、存放和使用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6、按项目法人或总包商规定的现场安全与健康工作程序目录,编制安全与健康工作程序,程序经批准后,工程方可开工。
7、对项目法人或总包商提供的安全措施补助费及工程、机械、设备、人身保险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
8、应以工程建设项目作为投保单位,与保险机构签定保险合同,为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9、接受项目法人、监理、总包、企业主管上级、地方有关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卫生健康的监督检查。
10、承担合同中明确的其它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卫生健康责任。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