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业主未约定期限,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延误开工日期;
②业主未按约定日期交付设备图纸、技术资料,造成承包商窝工;
③业主途改变设计方案,致使承包商受损失;
④业主或设备监理工程师因非承包商原因发布停工令、变更令;
⑤业主或设备监理工程师求增加工程量或采赶工措施;
⑥因业主或设备监理工程师原因造成工程未能及时进行间或阶段验收;
⑦业主或设备监理工程师指示误,致使承包商受损失;
⑧出现不抗力,按照合同不应由承包商承担损失;
⑨业主未按约定期限、方式或数额支付合同价款;
⑩合同存缺陷,致使有经验承包商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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