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定作人同意,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揽人共同完成定作人交付的工作,这种情况成为共同承揽。共同承揽合同签订时,定作人不是与两个以上承揽人分别订立承揽合同,而是将所有承揽人作为另一方主体,签订一个承揽合同。在共同承揽合同中,虽然分别约定各个承揽人的义务和责任,但承揽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即任何一方承揽人独立违约,即使其他承揽人没有过错,也要为其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定作人应了解共同承揽人的各自义务和连带责任,以充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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