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很多人解释为“项目部是临时的,常规部门是永久的,所以前者的激励效果弱于后者是必然的”。照此说法,项目管理作为一种管理方法,在一开始就缺乏科学前提。应该警惕这种似是而非的说法。这种说法,是常规工作方式下形成的传统思维模式的结果。当一个人收入和业绩评定的大部分直接来自临时主体(如项目部)且成为一种常态时,项目部对人员的激励还一定会弱于常规部门吗?事实上,比较不同主体对某对象激励作用的强弱本来就是错误的,激励是一种方案——根据完成工作的需要所做出的关于激励手段和激励资源的合理配置,应该比较的是完成各项工作的内在激励需要和激励方案本身之间的匹配性。
上海复斯管理咨询公司在广泛的实践研究中发现,常规分配体系不匹配项目部分配体系,才是导致当前大多数公司项目部对项目人员的激励作用不够的根本原因。常规分配体系指公司对“常规”部门的分配体系和对人员的“常规”分配体系,包括:常规部门收入(包括部门工资总额)构成、预算方法和分配方式;人员的收入构成、计算方法和分配方式。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制定的常规分配体系,构成了项目部分配体系的运行“环境”,支持项目部分配体系时,项目部分配体系就能产生应有的激励效果,有利于项目管理的规范运行,否则,就会出现项目部体系虽然规范运行但却不能产生规范激励效果的情形。当前我国很多公司的分配环境都是从传统组织管理模式延续下来的,不支持项目部收入分配体系,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管理的规范运行,导致项目部分配体系“有形无实”、“形似神非”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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