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次序,指常规组织体系中各级主体和人员收入形成的先后顺序。如果将被分配者称分配对象,对分配对象实施分配者称分配主体,则分配次序不同即表示对同一分配对象的分配主体发生了变化。项目部在分配次序中的位置越靠前,则相应的常规分配体系越支持项目部分配效果的实现,越靠后,则相应的常规分配体系越阻碍项目部分配效果的实现。
以连续性业务为特征的组织,业务体系和企业的组织体系是完全一致的,或者说,通过企业的常规组织体系完成业务,因此,它们的分配次序和组织的层级具有一致的对应关系,即公司对一级部门分配,然后一级部门对二级部门再分配,等等。以项目式业务为特征的组织,业务体系是以临时组建的项目部为主体的,和企业的组织体系不一致。因此由业务体系决定的、内含完成业务所必需的激励规律所对应的分配体系,必然和企业组织体系不再一致,否则,临时项目部的分配权和分配所实现的效果都会受到严重影响。然而,由于很多公司都是在近十几年才逐渐引入项目管理模式的,原来的组织管理环境尚在改造中,所以分配次序并没有太多变化,仍然和组织层级相对应,项目部在整个分配次序中处于非常靠后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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