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为国家授权经营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国土资源部批准,将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为国家授权经营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为国家授权经营国有土地使用权,也是对企业改制中涉及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理方式之一。
调查人员在接收土地登记人员转来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为国家授权经营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申请文件后,应现场核实宗地原土地登记情况,调查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为国家授权经营国有土地使用权手续的行为及过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核实国土资源部的批准文件、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营管理授权书》,并依据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营管理授权书》,实地调查核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面积与用途与批准文件和授权书规定的面积与用途是否一致,将调查核实结果、《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营管理授权书》颁发日期、国土资源部的批准文件名称文号及批准日期等填写到地籍调查表上。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为国家授权经营国有土地使用权时,申请人应提交的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有:原《国有土地使用证》;企业改制方案及批准文件;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及批准文件;土地估价报告备案材料;《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营管理授权书》;被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公司土地配置材料;建设用地批准书;其他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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