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起止。《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2.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限制。尽管法人和自然人一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毕竟不同于自然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普遍的共同的,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受到各种限制且各不相同,具体表现在:
(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受自然性质的限制。
(2)法人的权利能力受法律法规的限制。
(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受法人的目的范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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