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问题】成本逼近法应注意的问题有什么?
【解答】(1)土地取得费用、土地开发费均应是评估期日的重置费用,即应是按照评估期日的有关规定的物价水平确定土地取得费和土地开发费的计费项目和取费标准,而不能按照企业实际取得和开发利用时实际投入计算。
(2)各项费用的取费标准应有足够的依据和充分的分析。
(3)成本逼近法评估结果一般作为投入成本价格分析,用于作为市场交易价格时应慎重。
(4)不适用于建成区域已开发土地、商业及住宅用地的估价。
(5)成本逼近法以成本累加为途径,而成末高并不一定表明效用和价值高,因此,其评估结果只是一种“算术价格”,对土地效用、价值及市场需求方面的情况未加考虑。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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