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市场概念
1狭义的土地市场:进行土地交易的专门场所。(城镇土地市场)
2广义的土地市场:因土地交易所引起的一切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
3土地市场主体:参与者(供给者、需求者、中介者、管理者——维护秩序提供效率协调关系)
客体:土地本身及其产权关系。
2、特点:1交易实体的非移动性2市场的区域性3市场的垄断性
4流通方式多样性(买卖、租赁、分割转让、分期付款、拍卖、招标、协议、挂牌、抵押等)5供给弹性小(自然无,经济小;地价主由需求定)
3、分类:1出让(一级)2转让(二级)3租赁4抵押
4、功能:
1.优化配置土地资源
2.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生产力布局
3.健全市场体系,实现生产要素的最佳组合。
5、运行机制:
1.市场机制(供需、竞争、价格)
2.宏观调控机制
6、我国现状:
1.全国实行国土有偿使用制度
2.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确立
3.市场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4.产权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土地权利体系进一步完善。
7、土地市场管理的内容:
1土地市场供需调控的意义:
A稳定地价房价B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和优化C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分配土地收益的重要手段。
2原则:1整合性利益2平等对待3控制和弹性管理4依法管理。
3主要内容:1方向(刺激或遏制)2时间(决策时间、滞后时间、惯性,与完善监测预警系统结合)3力度(波动幅度、滞后时间、惯性大小、调控环境)
4措施:1发展计划和规划(年度计划)2财政政策(征税和减免税)3金融政策
4土地储备制度:
收购—据市政府授权和储备计划—程序:申请收购、权属核查、征询意见、费用测算、方案报批、收购补偿、权属变更、交付土地。
储备—由中心前期开发和经营管理。
供应—招标拍卖和协议出让。
5土地市场的微观管理:1客体—允许进入的产权范围2主体—用地理由、支付能力、经管能力
3交易秩序规范(转让:申请、批准、签约、公证、登记;出租:签约、登记) 4中介管理
8、土地使用权转让1转让概念:
2转让条件:1按合同全部支付出让金并取得土地证
2按合同开发,房屋25%以上,成片土地形成工业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地上物作为动产转让的地不转) 3转让方式:1土地使用权出售2土地使用权交换3土地使用权赠与
9、抵押概念和条件: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10、土地使用权租赁的概念:
11、我国土地市场的发展过程:88年土地法有偿使用制度确立;90年转让暂行条例实施; 98年房地产法实施01年国土部《关于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通知》: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制度、城市建设用地集中供应制度、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制度、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和公布制度、土地登记可查询制度和集体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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