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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3 16:41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挖土前要向挖土工作人员作技术、安全交底,落实专人控制标高,严禁超挖。
(2)在基础土方开挖至基底以上200~300mm土层位置时,应派专人进行修土,确保基底土不受扰动,保证地基承载力。
(3)基础土方开挖时,必须随时注意地下管道、电线电缆、暗流等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联系,确保基础施工安全。
(4)在基础土方开挖过程中,应注意及时做好基坑降排水工作,确保基坑边坡稳定,同时,避免基坑受水浸泡,影响基底承载力。
(5)土方开挖完成后,必须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监部门严格组织基坑验槽工作,确保基底承载力达到设计要求。在验槽完成后,要及时进行基础垫层及基础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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