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已生效合同的修改或补充,是合同的变更。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对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未变更。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不协商而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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